周末,我出去一下。我弟弟趁我不在家,偷偷看我的日记本,被我发现了,我叫弟弟把日记本还给我,弟弟不肯,我上去抢日记本。可弟弟说,如果你抢,我就把你的秘密告诉别人。我听了之后,告诉弟弟,这样没经过别人的允许偷看别人的日记,还要告诉别人日记的内容,这样是严重侵犯了别人的隐私权,是犯法的。弟弟听后,赶紧把日记本还给我了。
在生活中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秘密,这在法律上称为个人隐私。如自己的私人日记、电话号码、照相薄都是个人隐私。法律对儿童的个人隐私也非常重视。他人未经允许观看别人的私人日记也是侵犯个人隐私的一种行为。
不该看的就别看,许多的东西,一旦因为好奇心的诱使,可能会侵犯到别人隐私权,还有可能要负法律上的责任,就像偷看别人的日记,有些过份的人还偷看别人的隐私,根本就不懂得尊重别人的权益。
“言必自悔然后人悔之,家必自毁然后毁之,国必自伐然后人伐之。”我们要尊重他人的隐私权。
陈丽萍老师点评:己所不欲,勿施于人。日记属于个人隐私,不得随意偷看,尊重他人隐私就是尊重他人,也是自爱的体现。你能教导弟弟尊重他人隐私,有大哥风范。